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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枢纽设备设施养护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28

项目概况:滨海枢纽设备设施养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滨海枢纽工程管理所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6年3月5日17点0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滨海枢纽设备设施养护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最高限价:17.592万元,报价应低于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四)采购需求:辅助完成启闭机保养、闸门检查养护,实施金属结构油漆、内外墙局部涂料、零星维护工程。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要求告知书

(五)合同履行期限:工期22天,计划2026年3月10日开工,具体日期在合同中约定

(六)资金渠道:经费已落实

二、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报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31日至2026年1月31日)内与本次采购需求相类似的业绩证明;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报名时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银行账户信息),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询价采购。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且正在处罚期内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3月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二)地点:省滨海枢纽工程管理所(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通榆镇通化路116号)。

(三)方式:请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有效)及其原件并提交采购人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原件必须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方才有效)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单位提供投标人员承诺书(承诺投标人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盖企业公章)、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最近三个月(2025年11月-2026年1月)的社保证明(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如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则无需提供;

4、提供近三年内与本次采购需求相类似的业绩证明(提供有效合同、验收文件复印件);

5、中小企业声明函;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信用查询记录截图打印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一)提交响应文件1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报价表;

说明:上述所列材料须加盖报价人公章,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装袋密封,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

(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5日17时00分。

(三)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省滨海枢纽工程管理所(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通榆镇通化路116号)。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送达(以采购人收到时间为准)。

五、承包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

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报价人报价前应到现场了解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按业主提供的报价单进行报价,报价应包括人工、材料、机械、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甲供材料费用报价人不予考虑;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书有关的费用和风险,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这些费用。

2、付款方式

工程施工完毕,经业主验收合格确认工程量后,施工方向业主方支付工程结算总价款的3%作为项目质保金后,业主支付工程结算总价款的100%。工程完工满一年并经双方共同验收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支付质保金(无息)。

六、比选方法

1、由江苏省淮河入海水道工程管理处询价小组负责完成,全过程在处纪律监督室监督下进行。

2、如果有效报价的报价人达到或超过三家,询价小组确认报价人资质、质量和服务等符合要求,以最低价的报价人作为成交人。

3、如果有效报价的报价人不足三家,应进行第二次上网询价。如果第二次仍不足三家,业主可邀请满足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或直接与报价人进行合同谈判确定成交单位。

4、比选过程中出现异常低价(报价<最高限价*45%)情形的,比价小组将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不收取询价保证金。

(二)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须在中标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成交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

履约保证金交纳主体必须是成交人本身,缴纳账户如下,单位名称:江苏省淮河入海水道工程管理处、开户行:工商银行楚州支行,账号:1110070109200086944。不接收现金等其它任何方式,合同履行结束后退还(无息)。

(三)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现场,供应商自行勘察现场。

(四)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和配合采购人及其上级部门的审计检查。

八、合同签订

比选公示期(一个工作日)满后,在中标单位缴纳完履约保证金后,招标人与其签订合同。如中标单位拒签合同,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业主比选响应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均是合同组成部分。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省滨海枢纽工程管理所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通榆镇通化路116号

联系方式:徐晨轩

电  话:0515-84578100

 

附  件:

1、滨海枢纽设备设施养护项目报价单

e656bc2e20be545e119728eca4b17d46.pdf


2、滨海枢纽设备设施养护项目技术要求告知书

c273565c92e17da0349842ea660e2e39.docx


3、中小企业声明函

9fa3e9a264c5f0bc20d2e6cc72efbad8.pdf